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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治理又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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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
出处 《天津支部生活》 2012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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