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特别是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法律体系。尽管我国在短短的30余年内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法理念、目标和内容、相互关系以及实施情况来看,依然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已有的环境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以构建和完善其法律体系,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第一,应统一立法理念、目标和内容,使其更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要求;第二,应理顺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法律体系;第三,应强化环境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保障其有效实施;第四,应加强司法机构和司法主体建设,提高其独立执法的能力;第五,应加强环境教育、强化公众监督和发展民间环保组织,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27-31,93,共6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8JA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