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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就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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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知内容如下:(1)选项范围和条件: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tce(含)以上。
出处 《中国能源》 2012年第1期4-4,共1页 Energ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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