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即将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在民法法典化背景下,探讨法律解释问题的意义主要在于:明确法律解释的目标、确立法律解释的基本指导原则、实现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共识、尝试法律解释规则的成文化。法律解释的对象就是法的渊源,它应当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和法理。法律解释方法,应当对应于法的渊源。就制定法来说,其解释应当对应于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和价值补充方法;习惯法的解释对应于以习惯法来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而法理的解释,则对应于类推、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和创造性补充的方法。在我国民法典之中,应当将法律解释规则成文化。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5-32,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号YWF-10-06-012)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