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是权力的来源,公众只有拥有充分的信息才能切实保障自己国家主人的利益,从而有效监督政府行为。现阶段,我国财政信息的披露主要是为了满足政府和立法机关的需要,社会公众的财政信息需求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这使得他们在公共权力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从制度上明确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成为当前深入财政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7-31,共5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第4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后危机时代政府投资透明度问题研究"(20100471535)
200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财政透明度进程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20090308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