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期违约制度源于英国判例,解决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到来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吸纳了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并对其进行了发展。在国际化过程中,我国1999年《合同法》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存在诸多缺陷,需进一步完善。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0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