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场监督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务中发挥了显著作用。相比较其他监督方式而言,现场监督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但由于缺乏法律的统一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检察院都是根据联合制定的会签文件来实行,统一的规范有望立法早日制定。探讨了现场监督的特点、启动方式、监督级别和监督效力。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0期41-43,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