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系阶层式犯罪理论下经过两次修补而逐渐构建起来的理论,但在责任主义确立后,借助解释论的方法始终难以有效解决该理论危及犯罪论体系一致性的难题。据此,否定该理论的学说应运而生,但否定后以往的学说在给出的处理自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下所为之不法行为模式中,同样陷入了有损犯罪论体系一致性的窘困。在现有的犯罪论体系下废除"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后,唯有求诸不作为犯理论,才能实现犯罪论体系的周延。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9-57,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