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证据调查角度研究诉讼模式是回到原点式的研究。两大诉讼模式与证据调查术语和证据调查程序紧密相连,程序原则最初用于表征证据调查程序的特征,后来才扩及至用于界定诉讼制度整体。两大法系的证据调查程序分别由法院和当事人主导,故名之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我国目前的证据调查程序表面上具备当事人主义的一些特征,但实已堕入畸形,主要表现为司法机关与被告人之间诉讼权责的重度失衡及制度和认识上的严重错位。相应地,我国的诉讼模式属于畸形的职权主义。回到诉讼模式的原点有助于澄清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问题。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1-90,共10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