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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以药补医有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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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出处 《武汉宣传》 2012年第2期58-58,共1页 wuhan pub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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