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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的合同风险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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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秦皇岛农村养殖户赵大勇来信咨询:2011年初,城郊的刘某想租用我的鱼塘,与我达成口头协议,如果现在使用的水井出水量再增加一些,便和我签租用合同。但对达到这一标准所需费用由谁承担,没有约定。在水井改造过程中,他花1000元买来钢管,我雇用打井队等花销4000余元。没想到,改造后的水井出水量非但没能增加,反倒有所减少。这样,合同自然没能签成。前几日,刘某要求我支付他买钢管的费用。对此我该怎么办?
出处 《村委主任》 2012年第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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