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有着浓重的乡土社会传统,在法律日益现代化的今天,在国家法之外,非国家法仍然在一些地域及领域成为人们解决争端的重要手段。这说明非国家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因此,应从法律多元的视角,探讨国家法与非国家法二者的关系,探求在国家法之外非国家法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出处
《长白学刊》
2012年第1期91-94,共4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160120130001)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55408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HEUCF2010130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