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人民调解制度面临纠纷解决能力较低等严重问题,这既有制度本身的缺陷,也有体制方面的深层原因。即人民调解是一种外生型和政府控制型调解,缺乏民间调解制度本应具有的内在活力。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方向是迈向社会自治型的人民调解,实现从外生型调解向内生型调解的转变,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调解机构。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7-89,共3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研究”(10AFX010)最终成果的核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