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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提出盲人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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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盲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昨天下午,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这是该草案二审稿中新增加一项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应强化残疾人权益保护力度,让残疾人士在教育、康复、就业、社保和参加文体活动等方面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
作者 张国强
出处 《海南人大》 2011年第1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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