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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181号文细则出台给互联网机顶盒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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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正式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纳入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管理范围,此举将结束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盲目发展、无政策可循的灰色时代,从而建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市场新格局。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2012年第1期9-9,共1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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