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被引量:3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放射性核素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年第1期4-10,共7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6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