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消费基金总量的宏观控制,应以其分量控制为基础。构成消费总额的三个分量是农民消费额、非农业居民消费额和社会消费额。显然,用于这三类消费的货币收入来源及其分配渠道是截然不同的,其对应的消费主体的行为规范也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因此,只注重消费基金增长的整体审视,忽略或否认各个分量的差异及变化,在实践中是难以取得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的。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从剖析农民和非农业居民收入增长的成因入手,进而涉及两者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1990年第3期22-25,共4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