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保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等目标。同时,《规划》在多方面给予明确保障,提出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落实脱硫脱硝电价优惠、将环保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等。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12年第1期8-8,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