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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信用卡“盗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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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上海成功告破了首例信用卡“盗码案”。但随后的罪名争议,却令司法机关“挠头”。13年后的今天,我们重读此案,当年的罪名争议已不复存在,因刑《法修正案》中已对信用卡诈骗作出了规定。当年的法律盲点,如今已被完善的法律规定所弥补。
作者 刘翔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2年第2期42-4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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