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黑龙江省实现资源税改革思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自2010年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2010年7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2010年12月1日,内蒙古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至此,继新疆试点之后,资源税改革新政开始在包括内蒙古在内的西部12个省区市实施。但对于黑龙江这样一个资源大省,至今尚未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黑龙江省实现资源税改革不但能促进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也更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作者 许娟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11年第12期41-41,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