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医院推销奶粉最高可罚3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1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消息称,卫生部起草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即日起至12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奶粉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促销包括减价销售、赠送产品、礼品、样品以及产品展示、积分回馈、发放产品宣传资料等母乳代用品;不得以推销母乳代用品为目的,向医院提供设备、资金和宣传资料以及资助培训、会议等。
出处 《创新时代》 2011年第12期8-8,共1页 Innovation Tim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