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多年来,全国工商系统一直致力于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创新思路、拓宽载体、丰富形式、讲求实效,有力推动了法治工商建设。在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本刊特约请北京、天津、辽宁、山东、云南、成都、江苏南通等地工商部门,介绍了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做法,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