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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地役权制度之实践价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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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草原地役权制度是平衡草原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的私法制度。通过草原地役权报酬和草原碳汇交易实现草原经济效益;通过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经济效益;草原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会间接带来草原社会效益的实现。
作者 唐孝辉 阿荣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3期125-128,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1年资助项目"内蒙古东部地区草原资源利用与法律保护"(项目号:JDKT1103)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董恒宇.重视草原碳汇 实现可持续发展[J].群言,2010(2):4-6. 被引量:1
  • 2记者 陈力.内蒙古对禁牧区牧民进行经济补偿[N].经济日报.2010(009)
  • 3王涛.伦敦正在成为全球碳交易中心[N].经济日报.2007(015)
  • 4.Final Benefit-Cost Analysis for the Grassland Reserve Pro-gram(GRP)[]..2010
  • 5.7CFRPart 1415 Grassland Reserve Program Final Rule[].Federal Regis-ter.2010
  • 6Grassland Reserve Program Conservation Easement. NRCS-LTP-60 . 2010

同被引文献29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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