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是否可以直接处罚》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某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钢材经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A公司钢材产品堆场上有80吨待销的热轧带肋钢筋。吊牌显示:涉案钢筋生产企业为B公司,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筋牌号为HRB335。其中,有50吨钢筋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其余30吨钢筋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1年第12期26-27,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