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民法中的基本原则的公序良俗原则己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对公序良俗的定义学者们有着不同的见解。史尚宽先生认为,公共秩序谓为社会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之一般的秩序,而个人之言论、出版、信仰、营业之自由,乃至私有财产、继承制度,皆属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为社会国家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之一般道德。并且在法官审判案件时其也是重要的依据,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对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出处
《知识经济》
2011年第24期26-26,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