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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继续试行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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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市物价局、卫生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各试点单位:根据我省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计划,2010—2011年将进一步扩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增加试点单位,现就有关价格问题具体通知如下: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35期60-64,共5页
关键词 医疗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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