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事关民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随着水利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建设项目持续增加,加强面广量大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迫在眉睫。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2011年12月初,水利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对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弥补了原有相关制度对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等不足。但是如何运用好这一指导意见,切实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深化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实践命题。本期特别约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孙继昌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刊出湖南、宁夏两省(自治区)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中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期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出处
《中国水利》
2012年第2期12-14,共3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