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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药监局: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没有赋码禁止投标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2012年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2012年2月底前,所有制药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要全面推进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禁绝中标药停产。这意味着未来没有实施电子监管系统的企业将被严格禁止参与药物的招标采购。
出处 《中国招标》 2012年第3期33-34,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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