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辩平等作为一项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已为人们普遍接受,但对其确切含义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以致在涉及控辩关系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出现了并不符合控辩平等原本含义的主张或做法。本文首先从四个方面对控辩平等的含义做了新的解读,其中包括对控辩平等与控辩对等关系的厘清。在此基础上,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控辩平等与证据开示及辩方阅卷、控辩平等与"公诉一体化"相互关系上存在的片面认识进行了剖析,力图正本清源,回归理性。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3-38,共6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