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与公民是宪政框架下市场经济模式中最主要的博弈主体,因此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间关系的变更、边界的调整,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博弈过程。如何保证在冲突的语境中找寻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平衡进而实现正和博弈下的"共赢",已成为行政法制建设的主流价值追求。2011年6月30日颁布的《行政强制法》把平衡行政强制权力与公民权利作为贯穿该法各项制度安排的一条主线,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既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限缩和控制,更关注了对公民权利的伸张和保护,初步实现了理性平衡二者关系的立法价值追求。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2年第1期87-91,共5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