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检察官怎能煽动仇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杀!杀!杀无赦 2011年11月1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杀死两条人命的故意杀人案时,作为该案件公诉人的检察官,在向法庭提出对该案两个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时,当庭喊出了“杀!杀!杀无赦!”之惊人话语,一时舆论哗然。
作者 杨涛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2年第5期38-39,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