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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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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应该定位在这里。每一位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都要在这定位上站准、站稳、站牢,努力工作,奋发有为。
作者 陈海基
出处 《人民政坛》 2012年第2期18-18,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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