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责任在于有效处理公众投诉──访香港申诉专员戴婉莹女士
出处
《中国监察》
2000年第2期58-58,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
1电子政务≠电子衙门[J].中国信息界,2003(10X):31-31.
-
2刘欣琦.加拿大申诉专员制度及其启示[J].理论月刊,2016(3):86-92.
-
3陈志勇,罗自刚.香港申诉专员公署绩效评估及其启示[J].理论探索,2014(1):76-80.
-
4夏金莱.论信访救济对申诉专员制度的扬弃[J].嘉应学院学报,2015,33(6):49-53.
-
5陈志勇.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的发展与启示[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9(1):60-63. 被引量:7
-
6陈志勇.问责视角下的申诉专员[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14(4):138-140.
-
7杨燮蛟,赵雪.化解民事涉诉信访问题的创新性路径[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33(5):118-121. 被引量:1
-
8高富锋.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路径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46):29-32. 被引量:6
-
9陈志勇.香港与福建政府绩效申诉制度的发展和比较[J].莆田学院学报,2009,16(1):8-12. 被引量:1
-
10刘欣琦.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申诉专员制度评介[J].新西部(下旬·理论),2016(2):13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