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保障民生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支持人民平等地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在此理念指导下,要重点做好以下民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迁徙自由和居住权;保护穷人在城市的生存权和工作权。第二,支持国家有关城市化发展的措施,提升生活质量。如宪法支持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土地和财产进行征收征用、政府立法管制小广告也为宪法所允许、宪法政策和权利支持国家机关采取措施保障人民享受宁静的生活环境。第三,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根据宪法的民生宗旨要求配置和调整权力。具体说,应当将功能适当原则作为我国国家机构设置、权力配置和调整的重要原则;按照功能适当原则进行大部制改革并检验改革实效;按照功能适当原则坚持行政权的相对集中行使。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2012年第1期101-109,共9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项目(11BFX085)
司法部课题(07SFB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