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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统计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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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自2012年度起,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统计直报制度。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统计直报制度。各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部门须按季度、年度将本级补偿费征收及入库情况通过直报系统填报和统计上报。二是自2012年度起,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由省级征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征管部门填报并经审核的本季度数据通过直报系统报部,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2年第1期31-31,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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