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海宁市四举措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国土、发改、财政等十一个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编制工作方案。国土局牵头组织编制《海宁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市政府印发至各镇(街道)、
作者 孙碧龙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2年第1期62-62,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