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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计生局原副局长银永邦一审被判13年古浪县街道工委会原主任朱廷玮一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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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天祝县人民法院对古浪县计生局原副局长银永邦、古浪县街道工委会原主任朱廷玮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银永邦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朱廷玮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
作者 张永生
出处 《党的建设》 2012年第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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