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新证据表明死刑有很显著的震慑效果,一次死刑的执行可以防止18个或者更多的谋杀案件。这一证据暗示拒绝实行死刑是将众多的无辜民众置于死地,因而极大地削弱了从道德角度来反对死刑的观点。死刑因此也是一种"以命偿命",而且对人类生命的神圣性的笃信也会迫使人们实行死刑惩罚,而非禁止。从道德角度来反对死刑的观点通常以"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分为出发点,但在这种背景下该区分是具有误导性的,因为政府也是特殊类型的道德执行者。大多数人不认可死刑中的以命偿命形式可能源于在认知上未能认真对待"统计意义上的生命"。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248-256,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1年上海市教委专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法律语言学"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