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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资金不得搞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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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可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办法》同时要求资金不得投资上市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得投资股票、期货。
作者 凤鸣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11年第10期74-74,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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