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工程造价咨询和司法鉴定相互纵深发展的业务。目前在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着鉴定结论与法律规定不相统一现象,这一现象不仅给当事人造成费时、费款的困境,且给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对鉴定证据采信上带来困惑。因而如何保证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与法律规定相互印证和统一,一直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在众学者的探寻中,笔者认为破解的对策之一应是如何提高造价师的法律水准,继而探讨和设计了以增强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作为途径,采取对造价师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并将取得司法培训资格证后从业作为行政管理措施的解难方案。
出处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103-104,共2页
Journal of Harbi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