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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条款的适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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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作者 向春华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1年第10期66-6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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