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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下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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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将河北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下调到40%。10月1日起,参加该省城镇企业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下调到40%。10月1日起,参加该省城镇企业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作者 江冀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1年第11期44-4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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