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满足融资需要或经营使用上的临时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租赁形式在租赁期内有偿转移资产的使用权.承租方则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获取资产的使用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对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办法作出过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具体案例解析《租赁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重点说明经营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方法。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1年第12期39-41,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