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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深圳首定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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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 1997年11月20日,深圳市住宅局、物价局联合下发《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指导标准》。该标准包括四类指导标准,分别是多层住宅区、高层商住楼和住宅楼、写字楼、工业区。每种物业类别均分为四个等级,多层住宅区从一、二、三、四个等级的收费标准依次为1元(即元/m2建筑面积·月,下同)、O.8元、0.65元、0.5元;
作者 许涛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1年第2期26-26,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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