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先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有效衔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抗辩权是一种全新的抗辩权,宜将其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它是对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的"扬弃",它与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的异同也客观存在,二者可以兼容。本文重点比较了这三种制度的异同,并就如何有效衔接先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提出了一些建议。
作者 杨德兴
出处 《社科纵横》 2012年第1期57-60,共4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2

二级参考文献14

共引文献22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