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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也需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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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某于2000年2月到苍山县某单位工作,2010年12月,陈某因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该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但用人单位认为是陈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支付陈某未休年假的劳动报酬。陈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
作者 王时艳
机构地区 苍山县人社局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1年第2期41-41,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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