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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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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1年第8期56-57,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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