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权具有集侦、控、诉讼监督权力于一身的特点。近年,通过一系列的检察改革,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但仍然存在着重权力监督轻权力制约、重权力监督轻权利监督、重程序外监督轻程序内监督、重机构设置轻机构的独立性等问题。要实现对检察权的有效监督制约,必须调整改革思路,在坚持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外部监督制约的力度。未来中国检察权监督制约改革的科学走向应当是: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并重、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并重、程序外监督与程序内监督并重,同时注重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1期124-131,共8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检察权制约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7BFX01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