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33号公告要求,自2010年5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安全操作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产品、安全审计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防火墙产品、入侵检测系统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智能卡cos产品等13类产品强制实施信息安全认证。为了帮助广大读者较好地了解该项制度,本刊推出"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专题,对我国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进行系统介绍。
出处
《认证技术》
2012年第2期32-33,共2页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