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我国开始实行"局馆合一"的档案机构设置,对外称之为"档案局馆"。对这种机构设置,有学者认为:档案局馆"必须统筹兼顾两种职能,因此,它是一种新型的档案机构,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局,因为,它还担负档案保管、利用的职能;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馆,因为,它还担负对档案事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1]"局馆合一"的档案机构,果真是一种新型的档案机构吗?不尽然。这种"局馆合一"的档案机构,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是一种新型机构,在市县两级则是一种既有的档案机构。
出处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7-28,共2页
Archives Management